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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做合并审计时要提供审计底稿吗
来源: 时间:2020-12-23

目前,很多国内企业家会在香港成立香港公司,然后再投资控股国内的实体子公司,这样的架构安排,目的是更方便在境外获得国际资金,用于支持国内主业的发展。

按照香港税法的规定,每间香港公司每年都必须由香港注册会计师对公司的账目进行审计并出具香港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连同填好的利得税报税表一并递交香港税务局才能完成报税工作。香港公司控股国内子公司的情况下,香港母公司需要在做审计时,将国内子公司的财务数据合并审计,香港会计师在做合并审计时,一般只要求提供国内子公司的审计报告即可,不会要求提供国内注册会计师做审计时的工作底稿。日前有一位上海的客户,就碰到这种情况,她们委托的香港注册会计师在做合并审计时,要求他们必须提供国内子公司的审计底稿,而国内的会计师表示,审计底稿是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存档的资料,不能对外提供。这样就导致客户无法满足香港会计师对审计资料的要求,这个香港会计师就要在审计报告中对此出具保留意见。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办理银行业务、项目招投标等业务时,可能会存在不良影响,甚至可能导致业务无法办理的情况。

环泽的专业会计师认为,国内的审计师所签署的子公司的审计报告,在香港母公司合并审计时,已经可以足够支撑香港会计师做出准确职业判断,不会因此对合并审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这个问题便迎刃而解了。

香港公司做合并审计时要提供审计底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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