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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税收优惠解析!
来源: 时间:2023-01-13

新年开始,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到期后,为继续减轻小规模纳税人税收负担,财政部税务总局出台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今天我们就来解析该公告给企业带来的优惠。

案例:A企业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收入15万,2月收入8万,3月收入6万,季度合计29万(不含税普票和未开票收入20万,专用发票9万),那么A企业2023年第一季度需要缴纳多少增值税?

解析:A企业如果按照2023年第1号出台前的优惠政策,因为季度没有超30万,所以普通增值税发票和未开票收入无需缴纳增值税,只就专用发票9万按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2700元,而本次政策出台后,专用发票9万减按1%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仅900元。政策优惠前后给企业节约1800元税金。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税收优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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