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香港公司会遇到一个问题,就是当年报税是无需纳税的。那么香港税务局针可能会在3-5年后询问该公司,并要求该公司提供证据证明当年业务无需纳税(及证明是离岸业务),这时需要公司针对税务局的问题进行应答。
因为香港税务局下发的信件一般是英文版,有些时候翻译成中文可能会有偏差,出现理解不了的情况,那么这时该怎么处理呢?
这种情况,可以写信给税务局要求下发中文版的信件,内容参考如下:
税务局,您好!我是XXXXX Limited(档案号码:xxxxxx)(以下简称我司)的董事XXX。我司于什么时间收到贵局下发的利得税课税年度就本公司香港以外地区的贸易利润想要了解的文件,因我司对英文不精通,在阅读和答复时会有障碍,不能准确的理解贵局想要了解的问题并针对性回复,所以为了能准确的回复贵局,请求贵局重新下发一份中文的档,我司再按照贵局想要了解的问题一一做出答复。
另外我司正在申请贵局重新下发中文版的档,在申请和下发过程中会耽误一些时间,再加上针对贵局提出的问题一一答复和整理附件也会花费很多的时间,所以请贵局重新下发中文的档时也一并对我司答复的时间做出延期,我司希望贵局重新下发中文的档时按照档发出之日起三个月内答复贵局,望批准,谢谢!期盼贵局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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